01、业主自投
由工商业用户自行投资安装储能设备,将储存的电能用于日常生产活动。这种模式下,可以增加企业用电稳定性,降低电网波动带来的生产风险,同时还可以通过峰谷价差降低生产成本。只需定期支付维保的费用,便可获得相关运维和技术服务,保障储能设备正常运行。
2、纯租赁
业主支付固定租金,厂家提供设备及维保服务。业主享有储能产生的收益,到期后归还储能设备,或出价买断。此模式对储能设备的性能和移动便捷性要求较高,适合轻资产运营或有临时用电需求的企业。
3、合同能源管理
由能源服务方投资购买储能设施,并以能源服务的形式提供给用户。储能电站系统在谷时或平时电价时段存储电力能源,在峰时电价时段向业主的负载供电。能源服务方与业主按照约定的方式(收益分成、电价打折等)分享储能收益。
04、合同能源管理+融资租赁
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引入融资租赁方作为储能设备的出租方,减少业主或能源服务方的资金压力。租赁期内,能源服务企业负责建设运维;融资租赁方拥有储能资产所有权;业主拥有使用权,储能收益一部分作为还款,到期后可获储能所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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