尖峰电价上浮20%,7月1日起执行,江苏调整分时电价

发布时间:2024-05-28    浏览次数: 9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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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该通知2024年7月1日起执行。原件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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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提到:优化尖峰时段设置缩短尖峰时长。

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、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,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(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),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(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)。

每年7至8月,14:00—15:00和19:30—21:30,执行夏季尖峰电价,同时将17:00—18: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;

12月至次年1月,18:00—20:00,执行冬季尖峰电价,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,确保迎峰度夏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。

夏、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,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,上浮20%

其中还提到,降低重大节日深谷电价

降低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。

每年春节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、国庆节期间(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),11:00—15:00,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,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,下浮20%,鼓励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,进一步增加重大节日期间的用电负荷,疏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,新能源发电装机迅猛增长后,部分时段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,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。

本次政策的推出,离不开近年来工商业储能对企业用电和电网波动的调节功能。工商业储能不仅能够实现为企业用电削峰填谷,还能在夏季、冬季用电高峰时期,灵活应对电力需求,及时补充电力供应,助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,提升综合竞争力。同时对于电网而言,缓解高峰压力,参与辅助服务,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,也是工商业储能系统的潜在价值所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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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业储能产品已经通过近几年的试用,取得明显的成效,智一新能源呼吁更多的企业用户加入到配储的行列中来,优化生产成本、提高电力供应可靠性、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、增强企业竞争力以及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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